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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銳 評“吃人涵洞”整改應有時間表
  昨日報載,距廣州棠樂路“涵洞奪命”悲劇已過去近半個月,記者發現,多個曾被曝光水浸的涵洞還沒開始掛牌,安全警示缺失。
  當然,鑒於水務局承諾的是一個月內完成全市204個涵洞、隧道的安全警示改造,以及產權、管理單位、責任人、投訴電話的標示工作,那麼現在雖然時間過半,我們也還是應該多留一些耐心。
  事實上,釐清涵洞、隧道的權屬責任問題本身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就拿發生事故的棠樂路涵洞來說,究竟它的管養單位是哪家,官方到現在還沒公佈,這涉及七人八命的賠償問題。至於其他涉及到排水改造的涵洞,簡直就是一個個燙手山芋,又要花錢改造,又要承擔安全責任。
  可是,如果考慮到在去年發生涵洞吞人事故之後,水務部門就已提出要對全市的涵洞做隱患排查工作,我們又不能過於寬容相關部門的工作遲滯,不能讓悲劇後一次次的承諾成為空中樓閣。
  想想看,如果在去年涵洞吞人悲劇後,水務部門能真正落實當時的承諾,釐清每個涵洞的權屬,做好隱患排查整改,今年又何至於再上演同類慘劇呢?行政效率的低下,政府部門間的扯皮推諉,有時真的是能害死人的。就連去年發生過事故的涵洞,至今不是也仍未完成排水設施的改造嗎?
  因此有必要提醒相關部門,不能每次發生事故後,都把承諾的條款“一二三四,再說一次”,而是必須真正落實下去!
  而在明確涵洞權屬責任之餘,同樣重要的是改善涵洞排水問題。涵洞作為附近居民往來通行的便捷之路,不可能都“一堵了之”。但有專家指出,廣州多個涵洞在先天設計上就考慮不足,當務之急不是只做“掛牌”等錶面功夫,而是改善涵洞排水設施,尤其需要明確整改完成期限。譬如棠樂路涵洞,從2011年被媒體曝光為水浸黑點,至今已經三年了,今年6月,白雲區水務局曾再次表示正在做整改方案走程序的流程,只可惜流程未走完,事故就發生了。像這樣拖了三年之久的涵洞改造工程,到底能不能加快進度,讓市民有個盼頭呢?全市204個涵洞、隧道中需要改造的那部分,又能否一一列個整改完成時間表呢?
  但願涵洞安全不會成為“老大難”問題,關鍵是必須建立起問責機制!  (原標題:“吃人涵洞”整改應有時間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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