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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唉,都怪我身體不好暈倒了,讓你們給‘抓’住了。”張紀清說。當天,他在張家港市郵局向雲南魯甸災區匯款。剛匯完款,他就因病暈倒,趕來的民警第一時間將老人送到醫院搶救。民警發現,老人身上沒有身份證和手機,只有隨身攜帶的3張匯款單據,上面的匯款人寫著“炎黃”和“黃炎民”。(12月5日《人民日報》)
  “炎黃”老人張紀清悄悄慈善助人,數十年如一日,當地人已不足為奇,而警察第一時間救人,這裡隱含著現場有人及時報警,警察及時出警,讓遇險的“炎黃”得到及時搶救。相對於時常發生的“路倒”無人駐足相助,好人遇好報,想想有點僥幸。
  而人民日報評論文章說,“炎黃”身份的“暴露”,竟然源於暈倒後民警救人時的意外發現,事件本身就足以構成一個非常美好的隱喻:你經常幫助別人,在遇到危難時,有人願意向你伸出援手——行善就是美德的傳遞和循環。
  然而,我們有理由作反向設想,這樣好的老人,要是他的生命遇險,沒有得到及時救助,輿論將會怎樣拷問我們這個社會?這個社會又將怎樣面對這樣的老人?這不是無中生有,深圳女白領暈倒在人來人往的地鐵口,卻因施救不及時,而最終殞命。這種事沒有讓“炎黃”遇上,是不是一種僥幸?
  要明確一個理念,那就是樂施好善的老人不是必然地會遇到好報,這需要整個社會的進步,需要每個公民都具有“利他”的品質。每個人的生命都值得尊重,不論是誰遇了險,都有權利得到幫助。沒有這樣的社會生態,倒地老人無人扶,“小悅悅事件”仍會重覆,“炎黃”遇險就靠“偶遇”的運氣。但如今的“偶遇”已不是那麼單純和潔凈。
  要形成良好的社會生態,需要更多像“炎黃”這樣的人,在尚處浮澡的社會裡默默潛行,也需要有些敢於高調行善的人,如同樣是江蘇的際光標,他號稱做了好事就要讓大家知道,但他有個前提,“作秀”不是為了自己的名利,完全是為了催生社會道德責任,喚醒人們內心的良知。陳光標與“炎黃”相得益彰,殊途同歸,最終也讓他們自己獲益,美德的傳遞和循環才能成為常態和必然。
  文/易國祥
  
  (辣味時評,一掃就行!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!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!)  (原標題:但願“炎黃”的獲救不是“偶遇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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